根據建設項目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(guī)定,經審查,我局對汶上縣德運木材加工廠“ 200立方米/年板皮加工項目”、濟寧佳順木業(yè)有限公司“10000立方米年木制品加工項目”、汶上縣劉樹東板皮加工廠“200立方米年板皮加工項目”、汶上縣樹英木材加工廠“ 1500立方米年板皮加工項目”、汶上縣雪玉水順木材加工廠“ 1200立方米年板皮加工項目”、汶上縣澤遠木材加工廠 “1000立方米年板皮加工項目”、汶上縣中甫木材加工廠“500立方米年板皮加工項目”等7個項目環(huán)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決定。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告,公告期為2018年11月13日-2018年11月19日(5個工作日)。
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: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》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或建設項目竣工環(huán)境保護驗收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,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,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。
電話:0537-723999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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